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已经结束,第三批本科录取正在进行。一些考生由于考分或填报志愿等方面的原因,未被第二批以上本科学校录取,情绪有些焦躁。某些不负责任的人散布了一些说法,干扰了正常招生秩序和广大考生、家长的心理。这些说法有:“外省政策宽,湖北政策太严”、“招生政策后期可能有松动”、“我们学校同意录取,只要省招办投档就行”等等。还有个别民办高校和一些非法招生中介,故意混淆成教、自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性质,进行欺骗招生。为了让广大考生和家长进一步了解当前招生工作的真实情况,昨天,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坚持阳光招生,招生政策和录取办法始终如一。今年教育部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对全国的要求都是一样的。我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的有关政策,坚持规范招生,在招生政策和规定上坚持不留弹性空间,是完全正确的,而且将做到始终如一,决不会在招生后期出现“松动”的问题。 一是始终如一地坚持“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的三不政策。凡按考生填报志愿录取或经征求意见后本人同意录取的考生,不允许退档或换录到其他院校;招生工作结束后,不进行补录。 二是始终如一地执行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决不会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三是对少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高校,始终如一地坚持公开征集志愿。 四是始终如一地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决不会出现 “点招”情况。
二、关于“我们学校同意录取,只要省招办投档就行”的问题。由于有些考分不到有关学校录取分数线或填报志愿不当的考生及其家长,通过各种途径向学校表示要上该校的强烈愿望,学校个别工作人员明知不可能,但为了减轻接待工作量,减少麻烦,就不负责任地对家长说:“我们学校同意录取,就是省招办不放档,只要省招办投档我们就录取”。按照招生政策,对这类学生,省招办不可能投档,学校也不可能录取。但这样说的后果,导致了不明真相的家长对现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的不理解甚至不满情绪。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一是省招办是省招委和省教育厅的招生录取执行机构,我省根据教育部规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省招办必须坚决执行。未达到有关高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省招办无权投档。二是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各高校的录取分数线是根据该校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达不到该校录取分数线的,计算机不会投档。
三、谨防非法招生中介和个别学校欺骗招生。日前,有关新闻媒体发现,一名自称是北京某职业学院常驻武汉市招生就业办主任,在该校“驻鄂办事处”散发招生宣传资料,违规进行招生活动。学校宣传资料含糊其词,宣称报名预录的学生可以是计划内的,也可以是计划外的;可以是学校投档资格线上的,也可以是学校投档资格线以下的。一些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纷纷前往咨询、报名。当省教育厅有关工作人员和记者质询他 “为什么不通过我省招办进行招生”、“低于我省录取分数线为什么能录取”等问题时,其诡称他们是“自主招生”、“招收的是自学考试形式的学生”。还有一些非法招生中介和学校有意混淆“培训”、“网络教育”、“自学考试”、“中外合作办学”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性质区别,欺骗考生及家长。按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工作必须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不允许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不允许避开省级招办擅自违规录取考生,不允许录取有关省划定的投档资格线和高校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任何未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都无法取得学籍。也就是说,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通过省级招生机构外,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审录工作。省教育厅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招生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湖北省教育厅 二00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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